编辑: ZCYTheFirst | 2014-12-27 |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全体 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 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 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 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 营变化引起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承担. 凡认购、 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 《债2013 年吐鲁番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权代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 约定.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3 年吐鲁番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 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13 吐鲁番国投债 ) .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8 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6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设 计提前偿还条款,即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年末起至存续期满,每年分 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5%、25%、25%和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发行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 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不超过 2.90%(基本利差上限已专报国家 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 ,即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 Shibor 基 准利率加上不超过 2.90%的基本利差.Shibor 基准利率为《2013 年吐 鲁番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 提示性说明》 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 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
2013 年吐鲁番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入) ,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 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