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5-01-03 |
6 普遍定期审议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的报告 * 塞拉利昂 * 附件不译,原文照发.
联合国A/HRC/32/16 大会Distr.: General
14 April
2016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GE.16-06127 (EXT) ?????????? A/HRC/32/16 目录 页次 导言.3 一. 审议情况纪要.3 A. 受审议国的陈述.3 B. 互动对话与受审议国的回应.6 二. 结论和/或建议.13 附件 代表团成员.25
2 GE.16-06127 (EXT) A/HRC/32/16 导言 1. 根据人权理事会第 5/1 号决议设立的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于
2016 年1月18 日至
29 日召开了第二十四届会议.2016 年1月27 日举行的第
15 次会议对塞拉 利昂进行了审议.塞拉利昂代表团由总检察长兼司法部长约瑟夫・菲茨杰拉 德・卡马拉任团长.工作组在
2016 年1月29 日第
18 次会议上通过了这份关于 塞拉利昂的报告. 2. 人权理事会于
2016 年1月12 日选出吉尔吉斯斯坦、墨西哥和多哥组成报告 员小组(三国小组),以协助开展对塞拉利昂的审议工作. 3. 根据人权理事会第 5/1 号决议附件第
15 段和理事会第 16/21 号决议附件第
5 段印发了下列文件,用于对塞拉利昂的审议工作: (a) 根据第 15(a)段提交的国家报告/准备的书面陈述(A/HRC/WG.6/24/SLE/ 1);
(b)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根据第 15(b)段汇编的资 料(A/HRC/WG.6/24/SLE/2);
(c) 人权高专办根据第 15(c)段编写的材料概述(A/HRC/WG.6/24/SLE/3). 4. 比利时、捷克共和国、德国、列支敦士登、墨西哥、荷兰、斯洛文尼亚、西 班牙、瑞士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预先准备的问题清单已由三国小组转 交塞拉利昂.这些问题可在普遍定期审议外部网上查阅. 一. 审议情况纪要 A. 受审议国的陈述 5. 部长指出,塞拉利昂于
2015 年11 月在班珠尔审查了《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 宪章》之下的报告.塞拉利昂继续高度重视国际人权标准,签署了全部九项重要 的国际条约并批准了其中五项,并且在
2012 年《日内瓦公约法》之下将国际人 道主义法纳入了国内立法.塞拉利昂还履行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所规定的报告 义务,并且继续与其他全球条约机构和机制进行互动协作.塞拉利昂政府在
2014 年还向人权理事会提交了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报告, 并承诺履行一切尚未履行的报告义务. 6. 塞拉利昂经历了长达
11 年的内战,在这期间发生了最臭名昭著的侵犯人权 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战争于
2002 年结束,在国际社会的协作下设立了 两个过渡性司法机构:塞拉利昂问题特别法庭和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这两个机构 GE.16-06127 (EXT)
3 A/HRC/32/16 证明了塞拉利昂在所有层面终结有罪不罚现象的决心.政府继续实施真相与和解 委员会的建议,包括赔偿. 7. 战争结束以来,塞拉利昂进行了五次民主的地方政府和国家政府选举,民主 在施政中持续得到巩固.招募儿童参与武装冲突的现象得以杜绝;
根据现行条 例,必须年满
18 周岁才能被招募进武装部队,这与《儿童权利公约》相一致. 8.
2007 年任职以来,科罗马总统发起了两项包容性的和立足权利的发展方案: 《变革议程》和《繁荣议程》.这两个方案充分纳入了《世界人权宣言》所保障 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实施工作进展迅速,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