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5-01-05 |
6 ― 镇水污染物排放量.利用已有统计数据及抽样调查, 获取农村居 民生活用水排水基本信息, 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农村生活污水及 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根据调查对象基本信息、 废物处 理处置情况、 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系数, 核算污染物产生 量和排放量.
(五)移动源.利用公安、 建设、 交通运输、 水利、 农业、 海洋与 渔业、 海事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 结合典型地区抽样调查, 获取移动源保有量、 燃油消耗及活动水平信息, 结合分区分类排污 系数核算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 机动车: 通过机动车登记相关数据和交通流量数据, 结合典型 城市、 典型路段抽样观测调查和燃油销售数据, 更新完善机动车排 污系数, 核算机动车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非道路移动源: 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 获取保有量、 燃油 消耗及相关活动水平数据, 根据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排放量.
四、 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全省统一领导, 部门分工协作, 地方分级负 责, 各方共同参与.
(二)普查组织.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 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 厅, 负责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的职责分工, 由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方面确定. ―
7 ― 市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省 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定和要求, 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 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要及 时采取措施, 切实予以解决.市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同级环保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并 认真做好本区域污染源普查工作. 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排放标准及排污许 可证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 如实填报普查年度监测结果.各 类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和填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污染 源普查表填报工作. 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现有统计、 监测和各专项调查成果, 借助购 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 提高普查效率.发挥科研院所、 高校 和环保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 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污染 源普查, 充实普查技术力量.
(三)普查实施.分阶段组织实施前期准备、 清查建库、 普查 试点、 全面普查、 总结发布等方面工作:
2017 年完成前期准备、 启 动清查建库和普查试点,
2018 年完成全面普查,
2019 年完成成果 总结与发布.
1 前期准备: 成立机构, 制定普查方案, 落实经费, 制定相关 技术规范和普查制度, 确定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 完成普查信息系 统建设以及其他技术准备工作.开展普查宣传与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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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清查建库: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普 查基本单位初步名录, 组织开展入户清查工作, 更新完善后形成全 省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对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 企业进行放射性指标初测, 确定伴生放射性污染物普查对象;
排查 市政入河(海)排污口名录, 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
3 普查试点: 开展普查试点, 完善普查制度、 技术规范和信息 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