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5-01-11 |
图表, 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 4.2 系统结构 CEMS 系统结构主要包括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预处理设备、分析仪器、数据采集和传 输设备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等.依据 CEMS 测量方式和原理的不同,CEMS 由上述全部或部分 结构组成. 4.2.1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主要包括采样探头、样品传输管线、流量控制设备和采样泵等;
采 样装置的材料和安装应不影响仪器测量. 一般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 CEMS 均具备样品采集和 传输装置,其具体技术要求见 5.4.1. 4.2.2 预处理设备 预处理设备主要包括样品过滤设备和除湿冷凝设备等;
预处理设备的材料和安装应不影 响仪器测量.部分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 CEMS 具备预处理设备,其具体技术要求见 5.4.2. 4.2.3 分析仪器 分析仪器用于对采集的污染源烟气样品进行测量分析. 4.2.4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用于采集、处理和存储监测数据,并能按中心计算机指令传输监测 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信息;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的具体技术要求见 5.4.5. 4.2.5 辅助设备 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 CEMS,其辅助设备主要包括尾气排放装置、反吹净化及其控制装 置、稀释零空气预处理装置以及冷凝液排放装置等;
采用直接测量方式的 CEMS,其辅助设 备主要包括气幕保护装置和标气流动等效校准装置等.各种辅助设备的具体技术要求见 5.4.3.
4 图1固定污染源烟气(SO
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组成示意图 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 烟气参数测量监测单元 直接测量法 颗粒物监测单元 颗粒物测量仪 校零、校标 烟气温度变送器 温度测量仪 烟气压力变送器 压力测量仪 烟气流速变送器 流速测量仪 校准装置 烟气湿度变送器 湿度测量仪 零气、标准气体 含氧量采样器和预 处理装置 含氧量测量仪 气态污染物(SO
2、NOX)监测单元 完全抽取法 气态污染物分析仪 气态污染物采样器 烟气预处理装置 气体控制器 零气、标准气体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控系统固定源排放监控管理系统数据采集与控制系统数据处理与远程通讯设备打印 显示 大气压力监测单元(可选) 大气压力变送器 大气压力测量仪 可输入大气压 查询 处理 稀释抽取法 气态污染物采样器 气态污染物分析仪 零气、标准气体 稀释气体 气态污染物分析仪 零气、标准气体等效校准装置
5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要求 5.1.1 CEMS 应具有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制造 日期等信息. 5.1.2 CEMS 仪器表面应完好无损,无明显缺陷,各零、部件连接可靠,各操作键、按钮使 用灵活,定位准确. 5.1.3 CEMS 主机面板显示清晰,涂色牢固,字符、标识易于识别,不应有影响读数的缺陷. 5.1.4 CEMS 外壳或外罩应耐腐蚀、密封性能良好、防尘、防雨. 5.2 工作条件 CEMS 在以下条件中应能正常工作: a) 室内环境温度: (15~35)℃;
室外环境温度(-20~50)℃;
b) 相对湿度:≤85%;
c) 大气压: (80~106)kPa;
d) 供电电压:AC(220±22)V, (50±1)Hz. 注:低温、低压等特殊环境条件下,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使用要求. 5.3 安全要求 5.3.1 绝缘电阻 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85%条件下,系统电源端子对地或机壳的绝缘 电阻不小于 20MΩ. 5.3.2 绝缘强度 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85%条件下,系统在 1500V(有效值) 、50Hz 正弦波实验电压下持续 1min,不应出现击穿或飞弧现象. 5.3.3 系统应具有漏电保护装置,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防止雷击等对系统造成损坏. 5.4 功能要求 5.4.1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要求 5.4.1.1 样品采集装置应具备加热、保温和反吹净化功能.其加热温度一般在 120℃以上, 且应高于烟气露点温度 10℃以上,其实际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5.4.1.2 样品采集装置的材质应选用耐高温、 防腐蚀和不吸附、 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的 材料,应不影响待测污染物的正常测量. 5.4.1.3 气态污染物样品采集装置应具备颗粒物过滤功能. 其采样设备的前端或后端应具备 便于更换或清洗的颗粒物过滤器,过滤器滤料的材质应不吸附和不与气态污染物发生反应, 过滤器应至少能过滤(5~10)μm 粒径以上的颗粒物. 5.4.1.4 样品传输管线应长度适中. 当使用伴热管线时应具备稳定、 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