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5-01-13 |
5、应急响应 5.1 信息报告和处理 5.1.1 信息报告与通知
12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 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实施现场处置.如发生死 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时,应立即向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 心或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应于接到事故报告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有关部门报告. 5.1.1 信息上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及工程详细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五)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六)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七)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见附录:事故快报表) 5.1.2 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指挥中心,同时派人 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 情况通报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5.1.3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 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 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录像、
13 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5.1.4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 隐瞒、缓报、谎报. 5.1.5 应急机构接到报告,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5.1.6 信息发布,应急指挥中心应与地方主管部门沟通,经研究判断后, 形成统一口径,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未经指挥中心允 许,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外部传播有关信息,避免错误夸大事 故信息造成负面影响. 5.2 分级响应程序 5.2.1 分级响应 按安全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 则上分为Ⅰ、Ⅱ、Ⅲ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条件时,事故单位应启 动本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5.2.1 应急响应程序一般为:接警与通报、指挥与控制、现场救援、扩 大应急、 应急恢复、 应急结束等几个程序(见附录三: 应急响应流程图) .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