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5-01-14 |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 7,800 万元、8,970 万元、10,315 万元.如果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则业绩承诺方 将按照拟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本次评估未考虑该 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自
2014 年9月开始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并享受 15%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所得税率.本次评估假定未来年度响水恒利 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将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未来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15% 的税率进行测算. 4.2015 年4月27 日,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向响水恒利达出具《建设项目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所涉及 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4 试生产环境保护核准通知》 (NO:1518) ,同意响水恒利达年产
5000 吨吐氏酸 磺化物、5000 吨J酸、8000 吨6-硝基-2.1-羟基重氮萘-4-磺酸(一期
4000 吨) 技改项目自
2015 年4月27 日起试生产,试生产期为三个月,即至
2015 年7月26 日,试生产核准后,立即申领临时排污许可证.2015 年5月8日,响水 县环境保护局向响水恒利达颁发了《江苏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临时) 》 (许 可证编号:响环临[2015]007) .2015 年7月21 日,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向响水 恒利达出具《关于对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延期试生产的批复》 (盐环试延[2015]093 号) , 同意延期试生产至
2015 年10 月26 日.
2015 年10 月23 日,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向响水恒利达出具《关于对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 有限公司申请延期试生产的批复》 (盐环试延[2015]134 号) ,同意延期试生产 至2016 年1月26 日. 目前上述年产
5000 吨吐氏酸磺化物、5000 吨J酸、8000 吨6-硝基-2.1- 羟基重氮萘-4-磺酸(一期
4000 吨)技改项目试生产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本次评估假设上述技改项目能够通过验收,符合环保及其他生产条件. 5.根据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与江苏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响水农商行 ) 、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东台农商行 ) 于2014 年1月10 日签订的 《银团贷款最高额抵押合同》 , 响水恒利达以所拥有的房屋及土地作为抵押物, 为向上述两家银行的贷款 (其 中响水农商行贷款金额为 1,000.00 万元,东台农商行贷款金额为 3,000.00 万元)提供担保,抵押期限自
2014 年1月10 日至
2016 年1月10 日止,抵押 清单如下: 序号 相关权证号 抵押物座落地 资产类型 面积 (平方米)
1 响房权证陈家港字第 CJG00698 响水县陈家港镇生态化工园境内 房屋 2,456.58
2 响房权证陈家港字第 CJG00699 响水县陈家港镇生态化工园境内 房屋 2,344.72
3 响房权证陈家港字第 CJG00697 响水县陈家港镇生态化工园境内 房屋 2,760.26
4 响房权证陈家港字第 CJG00690 响水县陈家港镇生态化工园境内 房屋 5,360.50
5 响房权证陈家港字第 CJG00700 响水县陈家港镇生态化工园境内 房屋 2,864.20
6 响房权证陈家港字第 CJG00685 响水县陈家港镇生态化工园境内 房屋 2,868.47
7 响房权证陈家港字第 CJG00686 响水县陈家港镇生态化工园境内 房屋 3,43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