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5-01-18 |
3 由於决议案第(1)至(7)项均获所有票数赞成而决议案第(8)项获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故上述所有决议案均已获股东批准. 董事会亦谨此知会股东有关派付末期股息之详情如下: 本公司将派付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股份人民币0.1元 (包括 适用税项) .末期股息将派付予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根橹 章程细则,股息将以人民币列值及宣派.内资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派付,而H股股息将以港元派 付.相关汇率将为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宣派股息当日前一周之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之人民币兑 港元之平均中间汇率 (人民币0.88元相等於1.00港元) . 本公司将於香港委任一名收款代理 ( 「收款代理」 ) ,并将向该收款代理派付末期股息,以派付 予H股持有人.末期股息将由收款代理派付,而相关支票将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 以平邮方式寄发予有权收取有关股息之H股持有人,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股东务请注意,本公司将根泄喙厮拔穹胺ü娲鄞煞蔷用衿笠导案鋈斯啥 税.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之公告及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刊登在GEM网页之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 承董事会命 中生北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吴乐斌 中国,北京,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4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主席兼执行董事 吴乐斌先生 副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孙哲博士 副主席兼执行董事 陈锦添先生 执行董事 许存茂博士及陈建华先生 非执行董事 程亚利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郑永唐博士、王代雪先生及潘春雨先生 本公告乃遵照GEM上市规则之规定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各董事对本公告共同及个别承担 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所信:(1)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 面均为准确完整及无误导或欺诈成分;
及(2)本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声 明或本公告有所误导. 本公告将於其刊登日期起在GEM网页www.hkgem.com之 「最新公司公告」 网页一连登载最少七 日,及刊登於本公司网页www.zhongsheng.com.cn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