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5-01-18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 做再生医学领域领导者 的企业愿景,在改善 人民群众生命质量、提升社会医疗健康水平、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方面做出积极 贡献.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 II、III 类医用卫生材料 及敷料(6864)、III 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46)、III 类口腔科材料(6863):采 用生物工程技术研发新型药物及中药材,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 III 类植入材料和人工 器官 (6846) 、 III 类介入器材 (6877) 、 II、 III 类: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6822) 、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4)、口腔科材料(6863)、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6864)、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5)、II 类: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1)、神经 外科手术器械(6803)、眼科手术器械(6804)、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6807)、 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6809)、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5)的批发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生物科技、医药医疗领域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管理信息咨询.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公司章程
5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 年6月16 日出具 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5]第3-00572 号),以2015 年5月31 日为基准日,公 司净资产为人民币 152,900,656.24 元,按1:0.3924 的折股比例折为
6000 万股.公司发 起人按照原各自所持烟台正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以各自在烟台正海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的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所折合的股份公司股本.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 (万股) 所占股本 总额比例 (%) 出资方式
1 秘波海
3402 56.7 净资产折股
2 美国 Longwood Biotechnologies 有限公司
1188 19.8 净资产折股
3 北京鼎晖维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424.8 7.08 净资产折股
4 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300 5 净资产折股
5 北京鼎晖维森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295.2 4.92 净资产折股
6 嘉兴正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270 4.5 净资产折股
7 烟台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0 2 净资产折股 总计
6000 100% 第十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股份总数为 8,000 万股,全部为普 通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 公司章程
6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 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 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