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5-01-24 |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 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
如果因未履行上述公开声明 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 公司股东远山投资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有计划地进行股份公司股票的减持.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 本公司将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将在符合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 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
如果因未履行上述公开声明 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
(四)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6 资产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选用前 述方式时应考虑: (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不能迫使控股股 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 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 二选择: A、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 约收购义务;
或B、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 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3)第三选择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 控股股东无法增持公司股票或增持方案实施完成后, 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
3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并且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单一会计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限一次.
3、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
10 个自然日内召开 董事会, 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
7 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 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 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 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 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 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