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5-01-27 |
5、 三线一单 相关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本次评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 号)的规定,确定生态保护红线 区为以下三大区域: ①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重要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类 陆域和海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
②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 包括水土流失、 石漠化各类陆域敏感区和脆弱区, 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海域敏感区和脆弱区;
③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 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极小种群生境等.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 号)的规定:按照保护和管理的严格程 度,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分为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 一类管控区包含以下区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地方级自然 保护区的核心区;
林业一级保护林地;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
世界自然遗产地核心区;
国家级风景 名胜区核心区;
国家级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生态保育区;
国家级海洋公园重点保 护区、预留区;
地质公园中二级(含)以上地质遗迹保护区、国家级(含)以上地质遗迹 保护区、国家级重要化石产地;
极重度和重度石漠化区域. 未纳入一类管控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二类管控区. 在一类管控区内,按照各类区域要求,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研究以及供水、 防洪等民生工程需要外,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在二类管控区内,实行负 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区主导生态功能维护需求,制定禁止性和限制 性开发建设活动清单. 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 项目矿区中心周围 3km 范围内无其他生态保护 红线区.项目所在地为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项目运期间,通过采取相关 南丹县月里镇麻桑方解石采矿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
6 水土保持措施,矿山的开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 理办法的规定. (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项目现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所在地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和土壤 环境现状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标准要求,待本项目进行开采后,通过采取相应的环 保措施,可将污染物排放将至最低程度,对环境影响不大,可保持区域环境质量.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开采方解石矿,符合南丹县矿产资源规划要求,本项目仅对矿区范 围内方解石矿进行开采,本项目年开采方解石
5 万吨,仅占南丹县矿产资源总体规 划(2016-2020 年)中矿产资源开采利用的 0.5%,占全县方解石总储量的 0.5%.不 会对区域方解石矿储量产生大的影响,满足区域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所在区域未进行区域规划环评,无准入清单要求.
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报告主要关注的问题有: ①开采区工业场地粉尘、运输扬尘的产排情况,采取的环保措施工艺、经济是 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