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5-01-27 |
0 0 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76,932,728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8,499,95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192,197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840,2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6,245,975 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65,61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5,804,178 人民币普通股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度报告全文
9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021,704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鹏华中国
50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611,377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第
一、第二大股东之间及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鹏华动力增 长、鹏华优质治理及鹏华中国
50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均为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而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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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
10 10
10 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 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 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中国远大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154,107,432 未知 未知 原持有的华东医药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 上市流通权之日 (2006 年11 月1日) 起, 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在前 项规定期满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 分之五, 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 十.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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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3 年10 月27 日,法定代表人:胡凯军,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原油、燃料油、化工产品、纸浆及其他商品的销售;
承办中外合 资经营、合作生产和 三来一补 业务;
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与咨询;
企业管理与咨询;
技术与 信息的开发、转让、培训、咨询服务;
组织文化交流、展览展示活动.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00%, 主要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胡凯军,注册资本:1160 万美元,主要业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房屋及配套设施 的开发、建设及物业管理,包括公寓、写字楼的出售、商业设施的出租.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国远大(香港)有限公司 90%的股权;
中国远大(香港)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度报告全文
10 有限公司持有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 80%的股权,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中国远大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远大(香港)有限公司和北京炎黄 置业有限公司循环持股. 根据《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胡凯军、陈洪慧、刘元、刘程炜、李炳源、杨方钰、黄炜等七人组成,该七人同时对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远大(香港)有限公司和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全 面负责、管理,是三家公司的最终决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