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5-01-29 |
9 本集团之中国企业所得税乃就估计应课税溢利按25% (二零一四年:25%) 之适用税率计算.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概无任何重大未拨备递延税项. 5. 股息 期内概无派付任何股息.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中期股息 (二 零一四年:无) . 6. 每股盈利 (亏损)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每股基本盈利 (亏损) 乃根泄仄诩浔竟居涤腥擞 占未经审核溢利 (亏损) 净额约人民币2,274,000元 (二零一四年:亏损人民币3,834,000元) 及加权 平均股数520,000,000股 (二零一四年:520,000,000股) 计算. 由於有关期间并无潜在普通股,故并无呈列每股摊薄盈利 (亏损) .
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的收益来自在中国从事IC卡、磁卡、相关设备及应用系统之设计、开发及制造业 务,多年来一直呈下降趋势. 主要由於以下原因,本集团过去两年的收益录得下降: (i) 激烈的市场竞争.由於产品相似及相对较低的准入门槛,传统IC卡市场竞争日趋激 烈.许多新的竞争者进入该市场,导致本行业产能过剩及大多数参与者的利润率 下跌. (ii) 诉讼及资金周转紧张.法律诉讼的不利结果严重增加本公司的债务及减少本集团 的流动资金.由於法律诉讼引起的巨额尚未偿还债务,本集团无法自银行获得任 何信贷融资.本集团若干客户面临困境,因此本集团无法从若干应收款项中收取 付款.此外,本集团难以获得融资.市场芯片供应商不愿向本集团延长信贷期. 财务回顾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收益约达人民币17,778,000元 (二零一四 年:人民币17,223,000元) ,较去年同期小幅增加约3.2%.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团之销售成本减至约人民币10,123,000元 (二 零一四年:人民币14,074,000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毛利约为人民 币7,655,000元 (二零一四年:人民币3,149,000元) ,与二零一四年同期比较,毛利率由约 18.3%增长至约43.1%.该增长乃主要由於具有较高利润率的COS软件系统销售增加所致. 与去年同期相比,分销及销售开支减少64.0%至约人民币530,000元 (二零一四年:人民币 1,471,000元) ,主要原因为折旧费用减少及收紧成本控制.一般及行政开支减少4.9%至约 人民币5,267,000元 (二零一四年:人民币5,539,000元) .
7 本期融资成本约为人民币360,000元 (二零一四年:人民币360,000元) .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溢利约为人民币2,274,000元 (二零一四年:亏损人民币3,834,000元) . 前景 本集团预期,由於人们更加重视个人数陌踩,CPU智能卡市场将会持续发展.随 著本集团卡类产品应用系统的成熟,董事将逐步将业务重心由提供传统IC卡类产品向提 供CPU智能卡转移.预计由本集团研发的成熟数用芗际踅惴旱赜τ渺痘チ 融、媒体及娱乐及军事设备行业 (有关行业对安全性要求的标准较高) .因此,本集团拟 在有关行业扩大其业务营运.本集团在产品安全及数用芗际醴矫嬗涤杏攀,此优势 使得本集团产品将在上述行业具备竞争力.本集团认为其CPU智能卡及软件产品将在该 等行业极具竞争力. 本公司股份已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暂停买卖. 诚如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所公布,本公司已委聘专业公司就本公司股份恢复买卖提供 专业服务.本公司将适时知会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有关进程. 诉讼 (i)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海复旦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复旦」 ) 就有 关购买货品拖欠约人民币4,000,000元付款及累计利息而针对本公司及四会市明华 澳汉科技有限公司 ( 「四会」 ) 提出法律索偿诉讼. 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出调解协议.本公司及四会已同意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或之前向上海复旦支付约人民币3,638,000元作为债项的全面清偿.然而,截至此日限期,款项尚未清偿,上海复旦 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进一步针对本公司提起诉讼,索偿连同累计利息约人民币 119,000元.逾期款项约人民币3,638,000元及应计利息约人民币119,000元计入於二 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