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5-02-05 |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名称:临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 BOT 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或"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 ) . ? 投资标的及投资额:温州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局核 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浙江伟明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出资 设立项目公司.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特许经营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5 年度经营 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 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建 设期延误,未能顺利完成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风险;
项目运营期间存在餐厨垃圾 供应量不足,资源化产品不能有效销售,餐厨垃圾服务费不能及时收取以及国家 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特许经营协议签署暨设立新公司的对外投资的背景概述
2 公司于
2015 年7月14 日收到临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 BOT 项目 《中标通知书》 ,被确定为项目中标人.中标情况简介如下:项目规模:温州市 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规模
200 吨/日;
投资金额:约人民币 12,000 万元;
工作内 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餐厨垃圾(不含隔油池与油烟机油脂)的收 集、运输和处理等;
服务期限:项目建设期为九个月,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 起至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有关中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7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项目中标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3). 公司于
2014 年7月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 资温州市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议案》 ,同意投资建设温州市区餐厨垃圾处理项 目,规模为
200 吨/日.同意出资设立温州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具体以 工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作为具体实施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超过 6,000 万元.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分期投入注册资金.同意授 权管理层与政府部门签署温州市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后续协议. 会议决议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5 年7月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浙 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4). 公司与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
2015 年7月21 日签署 《临江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当日,公司召开总裁会议,根 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确定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具体方案.
二、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主体的基本情况
1、政府方(甲方)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周守权;
住所, 温州市府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