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5-02-07 |
及(iii)所导致的溢利或损失计入损益.本集 团此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占份额,应恰当重新分类至当期损益或留存溢利.
8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201 201
201 2011
1 1 1年年年年12
12 12 12月月月月31
31 31 31日日日日2.2 2.2 2.2 2.2 会计政策变更及披露 会计政策变更及披露 会计政策变更及披露 会计政策变更及披露 本集团於本年度的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以下新增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首次采纳者有关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7号披露 比较数字之有限豁免 香港会计准则第24号(经修订) 关联方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列报―供股份类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之修订―诠释第14号― ―诠释第14号修订 最低资金要求的预付款项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以权益工具清偿金融负债 ―诠释第19号 二零一零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二零一零年五月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之改进 除下列进一步阐述包含於二零一零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改进中对香港会计准则第24号(经 修订)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之影响外, 采纳此等新增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采用该等新增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主要影响如下: (a) 香港会计准则第24号(经修订)关联方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
24 号(经修订)阐明并简化了关联方的定义.新定义强调关联方关系 的对称性,并阐明个人和关键管理人员影响公司关联方关系的具体情形.同时,修订 后的准则豁免报告实体与政府及受同一政府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实体进行交 易的披露.有关关联方的会计政策已进行修改,以反映修订后的准则对关联方定义的 变化.采用该等修订概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b) 二零一零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改进於二零一零年五月颁布,其中列载对多项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作出的修订.每项准则都有独立的过渡性条款.虽然采用这些修订可能导 致会计政策变动,惟该等修订概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财务影 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