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5-02-07 |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主要是因为:电子设备更新换代较快,市场价格呈 下降趋势;
评估净值增值主要是因为部分设备已计提完折旧,但该部分设 备尚可继续使用或有回收价值,故导致增值.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沈阳高登大酒店有限 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12 月31 日,沈 阳高登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69.39 万元.
3、评估结果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沈阳高登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 78,145.28 万元,采用收益法得出沈阳高登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869.39 万元,两者差异率为 98.90%,差异原因主要是两种 评估方法反映的价值内涵不同引起的差异: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对资产的
10 投入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购建成本) ,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 济的变化而变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与评估基准日的存量实物资产重置 价值,以及账面结存的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和负债价值具有较大关 联. 收益法是将企业作为独立获利能力的主体,通过合理预测该主体未来 盈利进行折现获得企业整体价值.其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 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 经济、政府控制、企业经营管理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在公司已有资产的基础上,基于评估基准日时点 宏观环境和市场竞争情况、企业管理层的经营管理理念、消费者的消费水 平和喜好等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上述各种因素产生的不确定 影响较大,其中经营管理理念和消费热点的变化会导致企业获利能力发生 较大的变化.特别是从星级酒店出租率由
2012 年59.46%下降至
2015 年54.19%及来自如家、锦江、七天和汉庭等快捷酒店的冲击,导致高登大酒 店历史收益状况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被评估单位经营层已计划将针对外部 环境进行经营思路、产品结构和市场开拓等方面进行改变尽快使公司扭亏 为盈. 鉴于目前所处的宏观经济转型期和公司自身经营的调整期,在此基础 上预测的收益和风险不确定性随之增加.而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受外部 因素的影响相对较小,被评估单位的实物资产占整个公司总资产的比例较 高,故资产基础法相对客观的反映被评估单位投入资产的价值. 资产基础法中评估增值主要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80,488.10 万元,扣 除此部分增值因素后,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为 23,456.16 万元,与收益法 的评估结果增值 24,929.58 万元比较接近. 因此本次评估选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
11 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 基于上述分析,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 估结果,即:沈阳高登大酒店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2018 年12 月31 日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78,145.28 万元.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19年4月10日,深圳市恒弘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金博信置业有 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出让方:深圳市金博信置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市恒弘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