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5-02-08 |
5 一般事项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制成革或完全组装皮革产品生产及 物业开发业务. 圣邦为投资控股公司,并主要透过多家附属公司在中国从事家俱制造. 於本公布日期,朱张金先生及其联系人士合共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之 45.35%权益.朱张金先生亦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由於朱张金先生於补充协议拥有 重大权益,彼已放弃参加董事会会议及或就批准补充协议之董事会决议案投 票. 倘补充协议项下交易之总金额超出各个百分比率 (不包括溢利比率)之5%,或其 条款有任何重大修订,本公司将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监管关连交易的有关 规定. 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列涵义: 「二零一三年圣邦续 订主协议」 指 本公司与圣邦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七日订立 之协议,内容有关本集团向圣邦集团销售软 体家俱及皮革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 立之受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 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家典家具」 指 海宁家典家具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 立之公司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6 「圣邦」 指 浙江圣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 册成立之公司 「圣邦集团」 指 圣邦及其附属公司 「补充协议」 指 本公司与圣邦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订立之补充协议,内容有关修订二零一三年 圣邦续订主协议项下拟进行之圣邦皮革销售 交易於截至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五年及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上限 「%」 指 百分比 本公布采用人民币0.7924元兑1.00港元之汇率换算货币 (如适用) .该汇率仅供说 明用途,概无表示任何人民币或港元金额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