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5-02-09 |
二是从其他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采购;
三是本企业设立废旧物资回收公司, 由自设废旧物资回收公 司收购废旧物资然后再卖给本企业.
一、 "由本企业收购部门自行收购废旧物资" 与 "从其他废 旧物资回收公司采购废旧物资" 的选择 根据税法规定, 生产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购入废旧 物资回收公司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开 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的10%计算抵扣 进项税额. 而生产企业从其他单位收购的废旧物资, 其进项税 额不能抵扣. 这种情况的纳税筹划思路应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一方面, 从采购价格来讲,由生产企业收购部门自行收购废旧物资的 价格往往低于从其他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采购废旧物资的价 格;
另一方面, 从税收优惠来讲, 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采购废 旧物资可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的10%计算抵扣进项税 额,而生产企业收购部门自行收购的废旧物资不享受进项税 额抵扣的优惠. 那么到底是选择 "由本企业收购部门自行收购 废旧物资" , 还是选择 "从其他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采购废旧物 资" 呢?这便需要通过计算来进行比较. 当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时,我们需要先计算出两种收 购方式孰优的临界点.假设自行收购价格为P1, 现金流量为 F1,从其他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采购废旧物资的价格为P2, 现 金流量为F2;
再假设其他进项税额为零, 其产品销售价格为S (以上价格均含税) ;
又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7%, 城建税税率为 7%, 教育费附加为3%.那么: 现金流量=销售价格 (含税) -原材料采购价格 (含税) -应 交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F1=S-P1- [杂衣 (员垣17%) 伊17%-0] - [杂衣 (员垣17%) 伊17%- 0] 伊(7%+3%) - {S衣(1+17%) -P1- [杂衣 (员垣17%) 伊17%-0] 伊(7%+3%) } 伊25% F2=S-P2- [杂衣 (员垣17%) 伊17%-孕2伊10豫] - [杂衣 (员垣17%) 伊17%-孕2伊10豫] 伊(7%+3%) - {S衣(1+17%) -P2伊(1-10%) - [杂衣 (员垣17%) 伊17%-孕2伊10豫] 伊(7%+3%) } 伊25% 令F1=F2, 得P1=0.89P2. 若P1>0.89P2, 即P1/P2>0.89, 则F18.264 5, 则F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