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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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材 1.用于城镇居住建筑的非中空玻璃单框双 玻门窗 2.用于城镇民用建筑的单腔结构型 材的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3. 平板玻璃 4.用于房屋建筑的各种粘土烧结 砖5.用于房屋建筑的蒸养粉煤灰砖 6.用于 房屋建筑的各类手工制作的条板 7.用于房 屋建筑的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的 GRC 板8.用于房屋建筑的人工浇注、非机 械成型的石膏砌块 9.用于水泥基材料增强 层的非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10.用于外墙 和屋面保温的单一保温浆体材料 11.用于 屋面保温工程各类松散材料保温层、 现浇水 泥膨胀珍珠岩(蛭石)整体保温层及预制保温 块12.用于房屋建筑的无预热功能焊机制 作的塑料门窗 13.用于民用建筑系列实腹 钢窗 14.用于民用建筑的非断热金属型材 制作的单玻窗 15.用于房屋建筑手工机具 制作的塑料门窗 16.用于房屋建筑门窗的 非硅化密封毛条 17.用于房屋建筑门窗的 高填充 PVC 密封胶条 18.用于房屋建筑的 型材老化时间小于 6000h(M 类)建筑用未 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19.用于房 屋建筑的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 2.2 L的推 拉塑料窗 20.用于房屋建筑的主型材可视 面壁厚小于 2.8 L的平开塑料门 21.用于房 屋建筑的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 2.5 L的平 开塑料窗 22.用于房屋建筑的主型材可视 面壁厚小于 2.5 L的推拉塑料门 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 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2014〕
30 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行业推 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 录的通知》 (鲁建发〔2009〕17 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枣庄市化解过剩产能 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政办发 〔2014〕19 号) 不属于
5 烟草 1.自动售货机出售香烟 2.公民、 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51 号) 不属于
6 船舶 新增船舶产能项目 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 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2014]30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 彻国发[2013]41 号文件化解过剩 产能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 [2014]4 号) 不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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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交通 运输 1.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邮政 企业专营) 2.一类客运班线、与高速铁路 平行的客运班线(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运 力) 3.与现有班线重复里程在 70%以上的 二类以上客运班线(严格控制新增运力) 4.1000 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 (严格 控制) 5.新增驾校(坚持供求大致平衡, 坚持总量控制, 需符合省驾校发展规划) 6. 新增年平均实载率低于 70%的县际以上客 运班线 7.营运卧铺客车、双层客车 8.夜间 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 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 9.水路运输危险 废物、危险化学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2 号)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国 务院令第
625 号) 《南水北调 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 (国务院 令第
647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 全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30 号)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 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 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 (交运发[2010]210 号) 交通 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 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 工作的通知》 (交运发[2010]390 号)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公布山东 十二五 驾校发展规 划的通知》 (鲁交运[2011]14 号)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 《关于印发的通 知》 (鲁运[2011]34 号) 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