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5-02-12 |
50 万件;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
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
45 万元,占总投资的 9%;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为
300 天,共10 人,不设食堂,无宿舍、浴室.
三、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产品方案见表 1-3,本项目的主体、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 1-4. 表1-3 本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搬迁前年生 产能力 搬迁后年生 产能力 增量 年工作时间
1 弯头
50 万只
50 万只 +0 8h/d*300d/a=2400h/ a
2 二通
3 三通
4 驾头
5 方框
6 支杆 注:项目产品均为铝合金压铸件,具体产品名称以订单为主. 表1-4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类别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搬迁前 搬迁后 规模 变化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300m2 1000m2 +700m2 生产车间 贮运工程 仓库 / 80m2 +80m2 位于车间西南 公用工程 办公室 / 50m2 +50 m2 给水
396 t/a 396t/a +0t/a 市政自来水管网 排水 240t/a 240t/a +0t/a 通过市政管网排至昆山市北区污水 处理厂 供电
3 万度
10 万度 +7 万度 市政电网 绿化 / / / 依托现有绿化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生活污 水240 t/a 生活污水 240t/a +0t/a 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利用厂区现有已 接通管网),排入昆山市北区污水处 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最终排入太仓 塘. 冷却废 水96t/a 冷却废水 96t/a +0t/a 清下水排水雨污水管道,汇入附近河 道. 废气处理 颗粒物 颗粒物 / 加强室内通风,无组织排放 噪声处理 减震、 隔声、 远距 离衰减 减震、 隔声、 远距离衰减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 标准要求 一般工业固 废处理 / 一般工业固 废堆场,约10 O +10 O 废边角料等 生活垃圾处 理/生活垃圾堆 放场地,约10 O +10 O 垃圾筒、一般固废堆场暂存
四、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新镇路
7 号, 租用昆山正浩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现 有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约为 1150m2 .本项西侧为昆山方佳机械制造有限公 司,东侧为昆山永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北侧为盛帆路,南侧为精畅得精密模具 有限公司.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周边 环境关系具体情况见附图 3.
五、规划及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新镇路
7 号, 系租用昆山正浩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现有厂房.根据昆山市周市镇总体规划图(见附图 2),项目所在地土地性质为 工业用地,符合项目用地要求. 本项目产品、设备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修正)》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修订)》(苏政办发[2013]9 号)鼓励类、限 制类和淘汰类所规定的内容;
也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 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之列,为允许类.故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 产业政策.并且本项目产品及工艺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所列项目,因此,属于允许用 地项目类. 本项目与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见表 1-5.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 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进行说明. 表1-5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分析项目 分析过程 分析结果 生态保护红线 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 划》和《昆山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管控区(淀山 湖(昆山市)重要湿地)约4.1km,在项 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昆山市范围内的重 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昆山市辖区 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 降. 相符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 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 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相符 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现状资料和监测结果表明,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产 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处 理后均可达标排放,且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产生,生活污水接管进市政污水管网,建 设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相符 负面清单《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及修订 经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及修订,项目不属其中的限制类及 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 相符 《江苏省工业 和信息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2 年本)》及修订 经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修订,项目 不属其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可视为允许 类. 相符 《限制用地项 目目录(2012 年本)》、《禁 止用地目录 (2012 本)》 本项目不在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禁止用地目录(2012 年本)》中. 相符 《江苏省限制 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 相符 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江苏 省禁止用地项 目目录(2013 本)》 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 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 《江苏省太湖 水污染防治条 例》(2018 年 修订) 本项目没有含氮、磷的生产废水产 生, 不属于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2 年修订)中禁止的项目. 相符 从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