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5-02-12 |
六、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太湖流域实行分级保 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湖体、沿湖岸五公里区域、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以 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
主要入湖河道上溯十公里至五十公里以 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范围为二级保护区;
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 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 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只有生活污水,符合 该条例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均符合上述管理要求. 故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 求.
七、与《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2013)》的相符性 生态红线是指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 战略意义,必须实行严格管理和维护的国土空间边界线. 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 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 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 开发建设活动.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 划定的红线区域,本项目与最近的亭林 风景名胜区距离约 7km,不在划定的二级管控区内, 符合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要 求.《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要求相符.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原有项目简介: 昆山周市亿新金属制品厂成立于
2004 年,注册地址位于周市镇平庄村杨家 桥56 号,从事金属产品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于
2004 年11 月昆山市环境保护局批复 (昆环建[2004]888 号),项目年生产金属部件
28 万件.项目于
2004 年正式投产,由于企业环保意 识薄弱,未进行环保验收.现由于生产需要搬迁至昆山市周市镇新镇路
7 号,原 有场地不再进行生产.
2、原有项目工艺流程:
45 工艺说明: 熔铸:使用熔炉将铝锭融化后,通过压铸机将铝液压铸成相应的形状,此工 段产生金属粉尘 G1,设备噪声. 油压:熔铸之后的工件,表面比较粗糙,使用油压机进行毛边处理. 钻孔、攻牙:将去过毛边的弓箭进行简单机械加工,加工成需要的产品大小 及尺寸,此工段产生少量金属边角料 S1. 委外表面处理: 此工段一般为油漆、 印刷等金属表面处理, 项目不参与生产.
3、原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原有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污水.原有项目劳动定 员10 人,厂区无食堂和宿舍、浴室,日常生活用水按每天 100L/人计,年工作天 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