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5-02-25 |
(2) 根坊ス┛蚣苄,由本集团向南车集团公司及/或其联系人提供 原材料及配件;
(3) 根悴考┯蚣苄,由西安开天向本集团提供机车电器配件、零 部件及其他配件;
(4) 根敛墓┯蚣苄,由吉林麦达斯向本集团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及 铝材;
及(5) 根底榱悴考┯蚣苄,由今创集团向本集团提供产品 (包括但 不限於动车组电子零部件、原材料及其他配件) . 有关本公司与各关连方的关连关系介绍请参见以下第6段. ―
4 ― 1.2 修订现有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背景综述 2008年,为拉动内需,中国国务院推出了人民币4万亿元投资方案,其中轨道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政策支持的重点.中国铁道部已经研究确定2009年计 划新开工重点铁路建设项目70项,2009年计划完成铁路建设6,000亿元.在完 善铁路建设的同时,铁道部於 「十一五」 规划中亦提到要加快机车车辆升级换 代,包括大力发展电力牵引机车并结合动车组引进.除铁路建设外,城市轨 道交通建设也将出现大幅增长.ǖ,我国已获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总里程达1,700公里,总投资逾人民币6,000亿元,仅北京2009年地铁投资就将 超过人民币500亿元. 本公司作为中国最大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商和解决方案供货商之一,同时亦 作为中国最大的城轨地铁车辆制造商之一,受上述国家宏观政策影响和市场 环境变化,本公司相关业务 (特别是城轨地铁业务) 於未来几年出现的增幅将 超过原预期.,本公司已於2008年12月26日公告修订了截至2008年12月31 日年度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董事会亦预计现有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於 截至2009年及2010年12月31日的两个财政年度的原有年度上限已经无法满足本 公司的发展需求,而有必要修订并提高现有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的原有年度 上限. 1.3 修订现有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 (A) 根坊ス┛蚣苄,由南车集团公司及/或其联系人向本集团提供 辅助产品 根坊ス┛蚣苄,南车集团公司及/或其联系人持续向本集团提 供若干辅助产品,如轨道交通装备产品、原材料、建筑安装材料及燃料. 该等采购的2008年原年度上限已经本公司於2008年12月26日发出的公告调 整为人民币495百万元,而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向南车集 团公司及/或其联系人的实际采购额约为人民币483百万元. ―
5 ― 2009年及2010年建议年度上限 董事建议将产品互供框架协议项下由南车集团公司及/或其联系人向本 集团提供辅助产品的持续关连交易的截至2009年及2010年12月31日止两个 年度各年的年度上限分别提高至人民币749百万元及人民币850百万元. 2009年年度上限 2010年年度上限 2009年2009年2010年2010年 现有年度上限 经修订年度上限 现有年度上限 经修订年度上限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371 749
408 850 建议提高年度上限的理由 受2008年国家一系列对铁路和轨道交通发展重点支持等政策性影响,本公 司相关业务 (特别是城轨地铁业务) 预计将於未来几年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导致向南车集团公司及/或其联系人的采购量超出原预计数. 建议提高产品互供框架协议项下由南车集团公司及/或其联系人向本集 团提供辅助产品的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具体原因如下: (i) 株机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要自南车集团公司的联系人天力 锻业、九方制动及天一实业采购各类机车及城轨地铁配件.株机公司 所从事的生产及销售城轨地铁相关产品的业务自2008年开始快速增 长.2009年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本集团 (包括但不限於株机公司) 的 机车业务以及城轨地铁业务将增长迅猛,其中株机公司的城轨地铁业 务在2009与2010年的增幅将尤其突出.株机公司於2008年向上述三家 公司采购金额共计人民币104.2百万元.由於本公司在计算2009年和 2010年原年度上限时未对因国家政策而造成株机公司机车业务和城轨 业务的迅猛增长做出准确估计,本公司预计株机公司自上述三家公司 采购的关连交易额在2009年将比厘定原年度上限时的预计额增长人民 币150百万元,2010年将比厘定原年度上限时的预计额增长人民币200 百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