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5-02-25 |
2005 9 简明综合财务报告附注: 1. 编制准则及会计政策 未经审核之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乃根愀刍峒剖岚洳贾愀刍峒谱荚 ( 「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条 「中期财务 报告」 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六之规定而编制.除若干物业、投资及财务工具按适用情况 以公允值或重估值计量外,本简明中期财务报表是按历史成本为编制基础,而其所采用之会计政策及编制基准与编 制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审核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惟於期内首次采纳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其后 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包括香港会计准则及有关诠释 「香 港诠释」 ) 后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除外.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导致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的呈列方法有所改变,尤其对有关少数股东权益、应占联营公司税 项及应占共同控制公司税项的呈列方法,该等呈列方法的改变已追溯应用.采用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导致本集团会 计政策在以下几方面有所改变,影响本会计期间及以往会计期间之业绩编制及呈列,而该等影响亦已载列於附注2 内. (a) 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 在以往会计期间,业主自用租赁土地及物业,以成本值扣除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列账. 於采纳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后,本集团於土地及楼宇租赁权益分类为租赁土地及租赁楼宇独立入账.预期 於租赁期届满时,土地的产权将不会转移至本集团,因此本集团的租赁土地被列为经营租约,并自物业、 厂房及设备重新分类至预缴地价或土地租赁预付款,而租赁楼宇继续列作物业、厂房及设备.土地经营租 赁下之预付地价,最初以成本入账并按租赁期作直线摊销.若有关租赁付款未能可靠地分配为土地或楼宇 部份,整笔租赁付款被视为物业、厂房及设备内以融资租赁的土地及楼宇. 除於下方附注1(c)所述外,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保留溢利并无重大影响.简明综合资 产负债表上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比较数字已被重列,以反映租赁土地的重新编列. 中期报告
2005 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0 1. 编制准则及会计政策 (续) (b)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及39号-财务工具 可换股债券 於以往会计期间,可换股债券按摊销成本计量.采纳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及第39号,已发行的可换股债券 分拆为负债及权益部份. 发行可换股债券时,其负债部份之公允值乃按一同等无附带转换权债券的市场利率计算,而该款额以摊销 成本基准列示为长期负债,直至转换及赎回时注销. 所得款项剩余部份,扣除交易费用,会分配至兑换股权并於股东权益内确认.兑换股权的账面值将不会於 以后年度重新计量. 交易费用乃按财务工具首次确认时所得款额分配为负债及权益部份的基准,分摊至可换股债券的负债及权 益部份. 上述变动的影响已於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内作撮要说明.根愀刍峒谱荚虻32号,比较数字已重新 编列. 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
2005 11 1. 编制准则及会计政策 (续) (c) 香港诠释第2号-酒店物业适用之会计政策 香港诠释第2号澄清业主持作营运酒店物业之会计政策.在以往会计期间,本集团自行营运之酒店物业以 重估价值入账,并不作出折旧.香港诠释第2号将业主持作营运之酒店物业按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 「物业、 厂房及设备」 分类为物业、厂房及设备,并用成本值模式或重估值模式入账.本集团就其酒店物业采用估 值模式作入账处理.在香港诠释第2号未附任何具体过渡条文下,此项新会计政策已被追溯应用.比较数 字已被重列 (其对财务之影响见附注2) . (d) 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物业 在以往会计期间,投资物业公允值之变动拨入投资物业重估储备.若该储备总结余不足以弥补重估值 (以 组合计算) 所产生之减值,则重估减值超出储备结余之数额自损益表中扣除.其后出现之重估升值,将记 入损益表,唯以早前自损益表中扣除的重估亏损为限. 采纳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后,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直接於年度内损益表确认.投资物 业弃置或出售的损益於弃置或出售年度内损益表中予以确认. 基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