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5-02-27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公司2015年净利润将产生增 利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2015 年3月1日
2、变更原因及内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相关 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结 合固定资产特性及自然使用寿命的实际情况,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 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综机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相应 的调整,折旧年限由
7 年变为
10 年,预计残余值 3%-5%.
2015 年3月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
二、董事会关于调整折旧年限的说明 此次调整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 会计估计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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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规定,公司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以往各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后,预计
2015 年度公司固定资产 折旧成本减少
12300 万元,公司利润总额增加
12300 万元,2015 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
7916 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调整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同行业公司同类设备平均 折旧年限,结合固定资产特性及自然使用寿命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 估计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调整 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此次调整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机 器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后将更能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