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5-02-28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文件 湘环评〔2019〕7 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6 万吨/年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及再生铅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批复的请示》 、 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报告、郴州市环境保护局预审意见 及有关附件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

2 -

一、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55985.44 万元在郴 州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三类工业用地建设

16 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及再生铅工程,项目占地 149.36 亩.主 要建设内容:以回收省内废旧铅酸蓄电池为原材料,新建一条拆 解回收生产线,包括自动破碎分选车间、铅膏熔炼车间、粗铅熔 炼车间、合金熔炼车间等,配套建设废铅酸蓄电池仓储库、化学 品仓库、塑料仓库、炉渣存置库、危废暂存库、成品库以及其它 配套辅助设施. 项目实施后具备年拆解废铅酸蓄电池

16 万吨能力, 年产精铅锭 71176.08 吨、铅锑合金 39658.23 吨、无水硫酸钠 18791.12 吨、废塑料 19272.33 吨、冰铜 1514.32 吨. 项目属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业 园规划.根据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 书分析结论和郴州市环境保护局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 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要求,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 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厅同意项目实施建设.

二、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 污染源控制和管理,在项目的设计、建设和管理中落实各项环保 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 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配套符 合有关规范要求的厂区废水处理站.硫酸钠离心母液、烟气处理 -

3 - 系统废水、塑料冲洗废水、车间冲洗水、厂内洗衣及淋浴废水、 厂区初期雨水等含铅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再生铜、铝、铅、锌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

2 标准限值与冷却 循环水、余热锅炉排水等混合后回用生产,冲渣水循环使用,以 上废水均不得外排.一般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专用管网排入园区生 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至舂陵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和 管理,减少无组织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设置密闭式废铅 酸蓄电池贮存车间,产生的硫酸雾经车间集气收集进入碱液洗涤 塔处理达标后由 20m 高排气筒外排.设置密闭式破碎分选车间, 产生的酸雾经自带抽风系统由布袋除尘+碱液洗涤塔处理达标后 由25m 高排气筒外排.铅膏熔炼废气、精铅熔炼废气、合金熔炼 废气分别收集处理后共用一根 60m 高排气筒外排.项目外排废气 须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4-2015)表4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按环评报告书 要求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烟囱规范设置监测 口.

(三)固体废物处置.严格按照《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 制技术规范》 (HJ519-2009) 的要求, 加强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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