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8-03
-

1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区政办发〔2014〕35 号 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东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 简称《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 遵照执行.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要 根据《应急预案》任务分工,立即编制相应的应急预防和响应措 施实施方案.要结合各自职责,针对工业废气排放、城市建筑施 工扬尘、交通运输扬尘、车用燃油品质保障等,制定专项行动方 案,并于冬季采暖(每年

11 月15 日至次年

3 月15 日)联合开 -

2 - 展专项执法检查, 坚决遏制和打击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 行为.

二、 区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全面协调调度全区重污染天 气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好应急预防、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及信息 公开等工作.

三、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对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严重 超标的企业适时下达限产通知.经限产仍严重超标的企业,要实 施停产治理.区政府与相关企业签订重污染天气应急责任承诺 书,确保应急预防措施落到实处.

四、 各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 态度, 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确保 《应急预案》 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对因工作不力,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导致重大污染事件发 生,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的单位,必须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严 厉打击冬季采暖期间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对偷排偷放、 数据造假、 擅自停运治污设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的行为, 除依照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实行顶格处罚外,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 任.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 督导,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五、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 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和培训. -

3 -

六、 各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防和响应措施实施方 案, 要于

2014 年5月31 日前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 公室(联系

电话:8221140). 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5月26 日-4-东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

2 应急预防

3 预报预警

4 应急响应

5 信息公开

6 组织领导

7 监督问责

8 附则 -

5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护人 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环保部《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环发 〔2010〕

113 号)、 《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编制指南》 (环办函 〔2013〕

504 号)、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东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营区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 处理工作.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 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大于 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

5 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 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1.4 预案体系 包括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 急预防和响应措施实施方案. -

6 - 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积极预防,加强应急;

属地负责,部 门联动;

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2 应急预防 2.1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 东营环保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根据 各自职责,于每年

9 月15 日前制定完善工业污染源清单、燃煤 锅炉污染源清单、城市扬尘污染源清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源清 单等,列出限产、停产、停工的应急响应优先次序;

各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要与相关单位、企业签订重污染天气应急责任承 诺书.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 织应急管理培训,并组织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2.2 冬季采暖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措施 采暖期间(11 月15 日至翌年

3 月15 日),废气排放浓度严 重超标(超2013 年新标准 0.5 倍以上)的企业,限产 30-50%;

限 产后仍然严重超标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治理. 环保、住建、城管、交通运输、经信、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 职责,联合开展针对工业企业、城市扬尘、交通运输、车用燃油 品质保障的专项行动, 坚决遏制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 为. -

7 -

3 预报预警 3.1 预警分级 3.1.1 黄色预警(Ⅲ级):当预测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重 度污染天气时(200AQI≤300),发布黄色预警;

3.1.2 橙色预警(Ⅱ级):当预测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严 度污染天气时(300AQI500),发布橙色预警;

3.1.3 红色预警(Ⅰ级):当预测一天及以上发生极重污 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 3.2 监测预报 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组织进行. 3.3 预警发布与解除 3.3.1 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统一发布.市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后, 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下发通知到有关部门、单位,并报市应急工 作办公室备案.当接到预警通知后

1 小时内,各单位要按照各自 职责启动相应的应急工作,并每

12 小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进展情况.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查各单位实施情况. 3.3.2 预警解除 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通知解除相应等级预警. 区指挥 部办公室在收到通知

1 小时内向有关部门、 单位传达应急结束命 令,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

8 - 3.3.3 预警措施 东营环保分局和区卫生局负责开展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 响及天气重污染情况下需采取的防护措施等方面的知识宣传. 区宣传部门和环保分局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 媒体和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告知 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区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值班人员

24 小时在岗,根据市指挥部 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 移动路径的变化,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做好应 急响应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 实行三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 (Ⅲ级) 时, 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 发布红色预警(Ⅰ级)时,启动Ⅰ级响应. 4.2 响应程序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 区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启 动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级别相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各责任部 门、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并于每天上午

9 点、下午5点分两次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启动Ⅰ级响应 时,区指挥部将直接进行现场督导. -

9 - 4.3 响应措施 4.3.1 Ⅲ级响应措施 1.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前提下,采取下列强制性污染减排措 施: (1) 由东营环保分局负责对大气污染源清单中的工业企业、 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等重点大气污染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 确保其 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