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5-03-05 |
电话:13830480479 0934-6790703(传真)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
1 号(交警大厦
7 楼)
5 资金来源:财政划拨 预算价:836994.69 万元
6 服务地点:项目实施地 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完成.
7 付款方式: 施工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施工,采购人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付 30%,设备 到场后付 30%.采购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付 30%,剩余 10%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 金,满一个采暖周期后无质量问题后由买方一次支付. 合同签订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15 个工作日之内签订.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开户 银行许可证(原件);
2、需提供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3、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 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公告期限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公告期限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8 年月日08:30 时至
2018 年月日18:
00 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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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qyggzyjy.gov.cn/) 投标单位登录窗口 参与网上报名并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
10 资格审查: 投标人资格由采购方开标现场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
11 投标语言:中文(有关设备型号、专用名词等除外)
12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13 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
14 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 投标报价是指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服务费、税费、运费等全部费用.
15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1.中小企业折扣.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原件. 2.空气热泵机组属于 节能产品 或者 环保产品 加2分. 节能产品 或者 环保产品 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详见《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126 号);
《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129 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 节能产品 或者 环保产品 的,应当提供《 节能产品 或者 环保产品 声明函》原件.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16 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12000 元. 缴纳方式:投标企业在报名后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模块,按系统提示获取保证金缴纳相 关信息.详情请见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 的通知》(中心网站刊登). 缴纳期限:缴纳期限:2018 年月日17:00 时前,未按时缴纳及未从基本账 户转出或缴纳金额不足均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退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