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5-03-08

10 万kWh/a 市政电网 厂区绿化 - 依托现有 环保 工程 废水 处理 生活污水 接入市政管网排入昆山张浦 污水处理厂处理 达标排放 废气 锡及其化合物 加强车间通风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 放浓度限值 VOCs 加强车间通风 参照执行 《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 -2014) 表5 其他行业 VOCS 的排 放限值 噪声治理 采用车间墙体隔声、设备基 础减震等措施 厂界噪声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 类标准要求 固废 处理 生活垃圾 1.5t/a 环卫所统一清运 边角料 0.5 t/a 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5、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项目位于昆山市张浦镇花园路东侧,其周边环境状况为:东侧为昆山宏中塑料科技有

6 限公司,南侧为昆山佳腾光电塑胶有限公司,西侧为花苑路,北侧为连展科技电子(昆山) 有限公司.项目周围

300 米范围内最近敏感目标为项目西北方向

161 米处的曹巷村,详见 附图

3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图.

6、项目规划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国 土资发[2012]98号文附件)、 《江苏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 .根据《江苏省生 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区以及管控区及二级管控区范围内.项目位于 昆山市张浦镇花园路东侧,其土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昆山市土地利用规划,其选址可行.

7、产业政策符合性情况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 》 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规定》 (发展 改革委令

2013 第21 号)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2013 修订) 》 (苏政办发[2013]9 号)及《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所规定的内容;

也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 》 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之列,为允许类.故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8、与《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生态红线是指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必须实行严格管理和维护的国土空间边界线. 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 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 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可知,本项目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区及水源保护 区内,满足相关规划要求.

9、项目职工人数及生产制度 公司现有员工

100 人,白班单班制,日工作

8 小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

300 天;

本 项目建成后需增加员工

10 人,工作制度保持不变;

项目不设食堂、浴室等生活设施,相关 配套由区域专门单位集中提供.

7 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原有项目概况 昆山德寰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12 月,成立初期位于昆山综合保税区第一大道

25 号,经营范围为: (镍氢、锂、锂高分子)电池组开发制造,计算机周边产品制造,工模 具开发制造,塑料射出成型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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