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5-03-08 |
5 C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续) 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经重列)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 有抵押 626,389 314,903 ― 无抵押 288,986 226,368 915,375 541,271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2 2,416,520 1,665,570 本期税项 23,622 9,885 3,355,517 2,216,726 流动资产净额 1,832,332 2,576,61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5,247,285 12,214,891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 有抵押 3,400,454 2,444,734 ― 无抵押 1,690,730 508,698 5,091,184 2,953,432 其他应付款项
12 67,004 56,899 递延税项负债 658,023 438,514 5,816,211 3,448,845 资产净额 9,431,074 8,766,046 C
6 C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续) 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经重列)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股本及储备 股本 1,608,029 1,608,029 其他储备 7,730,823 7,140,023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权益总额 9,338,852 8,748,052 非控股权益 92,222 17,994 权益总额 9,431,074 8,766,046 C
7 C 附注
1 编制基准 二零一八年度全年业绩初步公布所载有关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 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於该等年度之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惟有关财务资料均取自该等财务报表. 编制财务报表时所采纳之会计政策及编制基准,与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刊发之年报中披露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所采纳者贯彻一致,惟因采纳香港会计师公会 ( 「香 港会计师公会」 ) 所颁布并於本年度财务报表首次生效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 ) (包括所有个别适用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及诠释) 之影响除外 (进一步详情载於附注2) .财务报表乃以港币呈列,除另有指明外,所有价值均调整至最接近的千位 数.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
2 会计政策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於本集团当前会计期间首次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当中,以下发展与本集团财务报表相关: (a)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b)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c)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第22号,外币交易及垫付代价 本集团并未应用於当前会计期间尚未生效的新准则或诠释. (a)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信贷亏损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以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中之 「已产生亏损」 模式.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要求持续计量金融资产相关的信贷风险,因此预期信贷亏损之确认时间较根 愀刍峒谱荚虻39号之 「已产生亏损」 会计模式确认之时间为早. 本集团将新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应用至以下项目: ―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界定的合约资产. C
8 C
2 会计政策变动 (续) (a)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续) 过渡 因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所导致的会计政策变动已经追溯应用,惟与可比较期间相关的资 料并无重列.因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而导致金融资产账面值出现的任何差异於二零一八 年一月一日的保留盈利及储备中确认.因此,就二零一七年呈列的资料继续根愀刍峒谱荚 第39号呈报. 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并无因此项会计政策变动而受到重大影响,故本集团於二零一八 年一月一日的年初结余并无调整. (b)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建立一个全面的框架,以确认与客户订立合约的收益及若干成本.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 (涵盖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产生之收益) 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造合约 (规定建造合约之会计处理)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亦引入额外定性及定量披露规定,旨在让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客户合 约所产生的收益及现金流量的性质、金额、时间及不确定性. 本集团选择就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采用追溯法,因此,比较资料已经重列. 有关过往会计政策变动之性质及影响的进一步详情载列如下: (i) 确认收益的时间 以往因建造合约及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收益随时间确认. 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15号,收益於客户获得合约中所承诺之货品或服务之控制权时确 认.该时间可为一个时间点或一段时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确定下列三种获承诺货 品或服务之控制权被视为随时间转移的情况: ― 当客户同时取得及消耗实体履约所提供之利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