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5-03-21 |
电话:0762-3102013
3 十
一、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 时报价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十
二、询价文件公示期限:2016 年4月6日至2016 年4月8日(三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源市政府采购网(广东省http:// gdgpo.com)上公布,并 视为有效送达,不 再另行通知,本 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释疑.十
三、购买了询价文件,而不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 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 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十
四、联系方式: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邮编:517000
电话:0762-3102013 传真:0762-3451133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255号(金泰商务酒店二楼) (中标服务费、标书费)存款账户: 名称: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红星分理处 账号:4400
1748 6320
5300 6160 (保证金)存款账户: 名称: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源中山支行 账号:2006
0226 1920
1026 278
2、采购人:广东省紫金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
电话:0762-7996593 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5日 紫金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计量标准装置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YZZ201603X080 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62-3102013
4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或 报价人新成立的最近一个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 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 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 合法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说明: 1. 本项目为:紫金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计量标准装置采购项目 2. 项目预算:人民币 33.45 万元. 3. 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设备、工艺、材料或参照的品牌、图片样式等仅为方便描述而 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 优于或相当于本用户需求书的标准. 4. 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指标中, 凡标有 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 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若有一 项带 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5.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