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5-03-23 |
(五)推行综合服务模式.实施环保领域供给侧改革,推广 基于环境绩效的整体解决方案、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政府 由过去购买单一治理项目服务向购买整体环境质量改善服务方 式转变.鼓励企业为流域、城镇、园区、大型企业等提供定制化 的综合性整体解决方案.在生态保护领域,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必 要的设施运行、维修养护、监测等服务.发展环境风险与损害评 价、绿色认证等新兴环保服务业,深入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六)实施 互联网+ 绿色生态行动.针对水、大气、土壤、 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各类生态要素,依托互联网、云计算 平台, 开展环境和生态监测、 设施运营与监管、 风险监控与预警. 支持环保智能运营管理平台系统研发, 推动污染治理设施的远程 管控和低成本运营维护.构建跨地域、跨部门的开放式环保数据 平台,开展环境大数据分析.扶持城市智慧环卫软硬件系统的研
4 发及规模应用,加快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结合.
(七)加快建设市场交易体系.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建立 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林权的交易制度.鼓励 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产品.充分发挥国家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统筹自然资源、环境资源、公共资源的 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探索实行公共资源的公开竞价及拍卖 方式,形成价格水平随供求关系波动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三、构建市场化多元投融资体系
(八)鼓励多元投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公共产品和服 务,能由市场提供的,都可以吸引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 营,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大林业、草原、河湖、水土保持等 生态工程带动力度,在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生态建设项目中,积极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牧场) 、民营林 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参与投资生态建设项目.
(九)拓宽融资渠道.发展绿色信贷,推进银企合作,积极 支持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 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作用, 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支持力度. 鼓励 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通过债券市场筹措投资资金.大力发展股权 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各类环境治理和生 态保护产业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发行上市.
(十)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在划清政府与市场边界 的基础上,将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列为各级财政保障范畴.发挥
5 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采取投资奖励、补助、担保补贴、贷款贴 息等多种方式, 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领域项目 建设积极性.推行环保领跑者制度,加大推广绿色产品.
四、实施有效的激励机制 (十一)完善收费和价格机制.2016 年底前,设市城市、 县城和重点建制镇, 原则上应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至不低 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建立完 善城镇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提高收缴率.完善环境服务市场化价 格形成机制, 垃圾焚烧处理服务价格应覆盖飞灰处理与渗滤液处 置成本,污水处理服务价格应包括污泥处理与处置成本.根据国 家关于煤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完善环保电价政策, 合理补偿环保改造成本. (十二)实施税收和土地优惠政策.落实并完善鼓励绿色环 保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研究修订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 优惠目录.研究制定对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以及荒漠化、沙化整 治的土地,给予增加用地指标或合理置换等优惠政策. (十三)制定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环保科技 创新,支持环保企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推动建设一批以企 业为主导的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 落实企 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加快自主知识产权环境技术 的产业化规模化应用,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技术研发、融资、综合 服务等自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