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5-03-27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公司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具 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审议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19 年4月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 柯、湖北德梅柯、西安龙德、湖北迪迈威、湖北网联、控股子公司沈阳慧远以及 全资孙公司天泽软控、烟台达源提供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银行融资全额连带责 任担保.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湖北德梅柯、西安龙德、湖北 迪迈威、湖北网联、控股子公司沈阳慧远以及全资孙公司天泽软控、烟台达源提 供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银行融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此事项可保证其日常经营 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 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问题,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后, 认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 有限公司、湖北德梅柯焊接装备有限公司、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迪 迈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湖北网联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慧远自动 化设备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山东天泽软控技术有限公司、 烟台达源自动化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银行融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以保证其日常 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 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问题,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 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以上 子(孙)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并同意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 担保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总计为 1.97 亿元, 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金额总计为 3.45 亿元,即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对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 1.6 亿元的担保;

华昌达智能装 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0.17 亿元的担保;

华昌 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沈阳慧远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提供 0.2 亿 元的担保. 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 3.45 亿元的担保、以上担保累计总金额为 5.42 亿元,占公司

2018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31.9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总额为 3.49 亿元,均系大股东 颜华私自伪造公司公章及法人签字进行的违规担保,与上市公司无关,公司将积 极应诉.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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