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5-03-30 |
7 C 3. 采纳新订或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3.1 采纳新订或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采纳於报告年度首次生效及与本集团有关之所有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除了下文所阐述者外,采纳此等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不导致本集团会计政策之重大变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 (修 订本) ― 披露计划该等修订引入额外披露规定,让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评估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之变动. 采纳该等修订导致於现金流量表附注内呈列额外披露资料. 香港会计准则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