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5-04-01 |
1、 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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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3 1 关于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6]23030005 号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秋林集 团 )2015 年度的《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并其保证其真实 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秋林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发 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 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秋林集团
2015 年度的《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令第
109 号)的规定编制. 本审核报告仅供秋林集团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ui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ings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Add:Zhonghaidichan Square 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邮政编码(Post Code) :100077 电话(Tel) ::+86
10 88095588 传真(Fax) : ::+86
10 88091190
2 3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的有关规定,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编制了
2015 年度的《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专项说明仅供本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
1992 年经哈尔滨市体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批准,以 秋林公司为主体, 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信托投资公司和哈尔滨证券公司共同发起 设立的大型商业企业, 于1993 年6月14 日注册登记, 总股本为 75,100,000 股.
1996 年3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23 号文件 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80 元, 本公司总股本增至 102,100,000 股.
1997 年8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61 号文件 批准本公司增资配股,此次共配售 28,148,200 股,本公司总股本增至 130,248,2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