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5-04-05 |
6 ― 附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01 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技术规范(试行)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Records and Compliance Reports of Pollutant Emission Permi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征求意见稿) 201--发布 201--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7―目次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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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9
2 规范性引用文件.9
3 术语和定义.9
4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10
5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12 附录 A(资料性附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内容参照.17 附录 B(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流程.22 附录 C(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封面样式.23 附录 D(资料性附录)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写提纲.24 附录 E(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26 附录 F(资料性附录)年度执行报告表格形式.29 ―
8 ― 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等法律法规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 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体系,确定环境管理台账记 录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和附录 F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9 ― 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的记录形式、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和记录保存要 求,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分类、编制流程、编制内容、上报频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执行、监管全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编制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 可证执行报告相关内容. 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 其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 许可证执行报告要求按其规定执行;
无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 其环境管理 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要求按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有效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试行)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477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环境管理台账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records 排污单位记录日常环境管理信息的载体, 是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管理过程中自证守法的 主要原始依据. 3.2 执行报告 compliance reports 排污单位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报告, 是排污单位在排污 许可管理过程中自证守法的主要载体. 3.3 电子化存储 electronic stor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