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5-04-05 |
10 ― 将环境管理台账以文字和数据的形式记录并保存在磁盘、 硬盘、 光盘等电子存储介质内 的形式. 3.4 报告周期 frequecy of reporting 排污单位提交执行报告的频次和时间要求.
4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本标准所指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为基本要求,排污单位可自行增加和加严记录要求,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也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加和加严记录要求. 4.1 记录形式 分为电子化存储和纸质存储两种形式. 4.2 记录内容 记录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 录信息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参照附录 A.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码按照排 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编码记录. 4.2.1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生产工艺、产品名称、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情 况、环评及批复情况、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名称、编码、规格型号、相关参数、设计生产能力等. c)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名称、编码、规格型号、相关参数等. 4.2.2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 1)运行状态:开始、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产品产量:类型(包括最终产品、中间产品及副产品)、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来源地、种类、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是否为危险化学品. 5)燃料:名称、来源地、种类、用量、成分、热值、品质,涉及二次能源的还应记 录能源平衡信息. b)非正常工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 耗量、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 4.2.3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DCS 曲线图等. 1)运行情况:开始、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
废气污染因子、治理效率、副产物 产生量等;
废水污染因子、治理效率、排放去向、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式等;
产 生二次污染的还应记录其治理情况,涉及废水回用的还应记录回用去向.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
11 ― 3)涉及 DCS 系统的,还应记录 DCS 曲线图.DCS 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 至少包括生产负荷、烟气量、氧含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烟气出口温度等. b)异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名称、编号、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 量、异常原因、是否报告等. 4.2.4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 HJ
819 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监测质量控制按照 HJ/T
373 和HJ
819 等规定执行. 4.2.5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废气无组织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名称、 运行时间、 维护次数、 管理人员等, 如厂区降尘洒水、 清扫频次, 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 遮盖方式, 日常检查维护频次及情况等.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包括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 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其他信息: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 4.2.6 特殊行业信息 对于畜禽养殖、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医疗机构、餐饮业等非加工、制造类行业,根据行 业特点确定记录内容. a)畜禽养殖业:养殖种类、养殖规模、实际存栏量、出栏量、清粪方式、粪污处理方 式、有机肥厂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如涉及)、土地消纳情况、废水处理方式、外排 废水量、排水去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