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5-04-06
C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的发布仅为提供信息,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的任何邀请或要约. Shanghai Haohai Biological Technology Co., Ltd.*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26) 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建议A股发行的申请材料本公告乃由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根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第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IVA 部项 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一月三日和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之公告和通 函,当中载有有关本公司建议 A 股发行 ( 「A 股发行」 ) 的相关事宜.除另有界定者 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上述公告及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先前就 A 股发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包括招股说明书 ( 「A 股招股书」 ) 在内 的申请材料,以申请 A 股发行并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科创板」 ) 上市交易,於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本公司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提交的 A 股发行申 请出具的受理通知.A 股招股书已刊载於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网站 kcb.sse.com. cn. C

2 C 鉴於 A 股发行须符合若干先决条件,因此 A 股发行未必能够完成,股东及潜在投资 者於买卖本公司 H 股时务请谨慎行事.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另行刊发有关 A 股发行 的任何重大进展的公告. 承董事会命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侯永泰 中国上海,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侯永泰博士、吴剑英先生、黄明先生、陈奕奕女士及唐敏捷先 生;

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为游捷女士及甘人宝先生;

及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华彬先生、沈 红波先生、李元旭先生、朱勤先生及王君杰先生. * 仅供识别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