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5-04-08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附件中所称的 以上 ,不包括本数;
以下 ,包括本数.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可以结合本 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者标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6 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序号 类别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等级 适用条件 种类和幅度 轻微 主动纠正,恢复原状或者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未造 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处罚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 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 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 果的 处1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 罚款 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的;
在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 动的 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台站建筑、设备和传输 设施的;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的;
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 置的;
其他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 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预警信号专用传播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 象法》第35 条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 施保护办法》 第24 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发布与传播办法》第13 条 特别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 违法行为,已造成严重后 果的 处3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 罚款 轻微 经过教育及时改正,恢复 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 施,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处罚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 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 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 果的 处1万元以上,2 万元以下 罚款 一探测环境保护类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砂(石) 、 取土、焚烧、放牧等行为的;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范围内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作物、树木 的;
进入气象台站实施影响气象探测工作的活动的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 施保护办法》 第25 条 特别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 违法行为,已造成严重后 果的 处2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 罚款
7 轻微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未造 成安全隐患的 不予处罚 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 象法》第37 条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 行为,未造成安全隐患的 警告 轻微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未造 成安全隐患的 不予处罚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 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 定的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设计审 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31 条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 管理办法》第26 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和竣工验收规定》第30 条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 行为,未造成安全隐患的 警告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 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警告,撤销资质证书、设计 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决 定,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 行为,但已造成严重后果 的 撤销资质证书、设计审核或 者竣工验收许可决定,处1万元以上,2 万元以下罚款 二防雷行政管理类被许可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 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 被许可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 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设计审核 或者竣工验收的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32 条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 管理办法》第27 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和竣工验收规定》第31 条 特别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 违法行为的 撤销资质证书、设计审核或 者竣工验收许可决定,处2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