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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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 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瑞安建业有限公司 * SOCAM Development Limited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83) 主要交易出售LEAD WEALTHY INVESTMENTS (SINGAPORE) PTE. LTD. 及怡成控股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权益及关连交易委聘顾问服务出售事项 董事会宣布,於2015 年4月24 日,卖方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为由本公司间接拥 有70% 的合营企业及根鲜泄嬖蛭竟镜母绞艄) 与买方订立买卖协议, 根涮蹩罴疤跫, (其中包括) (i) 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 Lead Wealthy Singapore 销售股份及怡成销售股份 (为卖方分别於 Lead Wealthy Singapore 及怡 成的全部股份权益) ,总代价为人民币 632,500,000 元 (相等於约 799,900,000 港元) (可予调整) ;

及(ii) 买方同意偿付目标集团所欠付的公司间贷款,於完成日总额 约为人民币 690,800,000 元 (相等於约 873,700,000 港元) . Lead Wealthy Singapore 的主要资产为透过 21C 项目公司持有 21C 项目的投资,而 怡成的唯一投资为其於 21C 酒店公司的股本权益. C

2 C 由於就出售事项按上市规则第 14.07 条计算出的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25% 但低於 75%,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一项主要交易,故本公司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 章有关申报、公布及股东批准的规定. 一份载有 (其中包括) 出售事项的详情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将尽快寄发予股 东.由於本公司需要时间按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资料以供载入通函,预期该通函 将於

2015 年6月1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完成须待条件 (其中包括出售事项获股东的批准) 获达成后,方告落实.因此,出 售事项并不一定可以实行,故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 事. 委聘顾问服务 於2015 年4月24 日,卖方与 Lake Summit 订立 Lake Summit 顾问协议并与 ViCap 订立 ViCap 顾问协议以正式委任 Lake Summit 及ViCap 为其财务顾问,就出售事 项提供顾问服务.根 Lake Summit 顾问协议及 ViCap 顾问协议,卖方须按成 功基准向 Lake Summit 及ViCap 支付服务费,金额分别相等於顾问基准价的 2% 及1%.按估计顾问基准价计算,卖方 (i) 根 Lake Summit 顾问协议的条款须向 Lake Summit 支付服务费约人民币 46,400,000 元 (相等於约 58,700,000 港元) ;

及(ii) 根 ViCap 顾问协议的条款须向 ViCap 支付服务费约人民币 23,200,000 元 (相 等於约 29,300,000 港元) . Lake Summit 为一间由陈建豪先生 (为本公司主席及控股股东罗康瑞先生的外甥) 全资拥有的公司,故Lake Summit 为罗康瑞先生的联系人并因此属本公司在上市 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订立 Lake Summit 顾问协议因而构成本公司一项关连交 易.由於就 Lake Summit 顾问协议项下须支付予 Lake Summit 的服务费按上市规 则第 14.07 条计算出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0.1% 但低於 5%,本公司须就该项关 连交易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有关申报及公布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 准的规定. C

3 C ViCap 为一间由黄月良先生 (於过去

12 个月内曾为非执行董事并因此属本公司在 上市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 全资拥有的公司,故订立 ViCap 顾问协议构成本公司一 项关连交易.就ViCap 顾问协议项下须支付予 ViCap 的服务费按上市规则第 14.07 条计算出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0.1% 但低於 5%.当与本公司根溆 ViCap 於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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