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5-04-23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三)谈判程序
1、宣布会场纪律;
2、介绍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和有关人员;
3、投标供应商各派出一名代表对各谈判方的谈判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查验;
4、经确认以上程序无误后,开始谈判.
(四)谈判顺序 谈判顺序:对符合开标有效性和完整性的投标供应商,以签到的逆顺序确定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按顺 序,分别与每位谈判响应人就价格、商务、技术等按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进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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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谈判评审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成员由
3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有关技术、经济类专家人数不得少于 2/3.
(六)谈判文件的初步评审
1、评标过程将遵循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的原则进行.
2、评标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一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副本) 具备有效的且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原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 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 (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 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 印件须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 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7900 元整 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备计算机软件开发、仪器仪表相关经 营范围,,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企业近三年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不少于
1 项(须提供项目 合同协议书原件).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8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
(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加盖企业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一致 谈判文件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响应性谈判文件格式 基本符合谈判文件格式要求 供货期 符合本谈判文件 谈判须知表 有关规定 质保期 符合本谈判文件 谈判须知表 有关规定 商务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招标预算价 投标保证金 符合本谈判文件 谈判须知表 有关规定 投标有效期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60 日历天 谈判文件的其他响应 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谈判小组依据以上初步评审标准对谈判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