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5-04-23 |
5 ― 会议共同使用, 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会议定点管理由各级财政部门分级负责. 第六条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的总体工 作:
(一)制定成都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
(二)指导协调全市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
(三)按照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 场所管理系统的管理与运行维护,指导、协调全市会议定点场所 注册、日常管理、处理投诉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五)财政厅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 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在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 和日常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分工:
(一)组织实施本区(市)县地域范围内会议定点场所的政 府采购工作;
(二)设立投诉电话,受理对会议定点场所的日常投诉,对 投诉及时处理, 并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汇总报送相关统计资料;
(三)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负责本地区党政机关会议定 点场所管理系统的管理与运行维护,组织本地区会议定点场所注 册、信息录入等工作,并做好录入信息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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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本地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监督检查的工作;
(五)上级财政部门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的确定 第八条 确定会议定点场所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数量适当.会议定点场所的数量以能满足党政机关会 议需要为宜.
(二)布局合理.会议定点场所的分布要合理,交通便利.
(三)档次适中.会议定点场所应能兼顾不同地区和不同级 别党政机关会议的需要,确定不同档次的会议定点场所.
(四)价格优惠.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应对会议的收费 给予优惠.
(五)公开公平.对各类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等应执行 公开、统一的政府采购标准. 第九条 会议定点场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专业会议场所应当具备会议所需要的会议室等相关设施. 会议定点宾馆饭店应当具备保证会议所需的住宿房间、会议 室、餐厅以及相关设施,其中执行协议价格的住宿房间数量原则 上应不少于
30 间. 为确保各级各类大型会议对定点场所服务能力的基本要求, 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及五城区应根据区域内宾馆饭 店的分布情况,分别确定
2 个以上能提供
100 间以上执行协议价 ―
7 ― 格的住宿房间,且具备保证会议所需的会议室、餐厅以及相关设 施的宾馆饭店作为会议定点场所. 第十条 各区 (市) 县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 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适当的采购方式 确定会议定点场所. 第十一条 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 会议室租赁价格和会议用餐价格.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 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类型确定.会议室租赁价格按照大会议室、中 会议室、小会议室三种类型确定.会议用餐价格按照每人每天确 定或明细到单餐. 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控制价格由具体负责政府采购的财 政部门按照不高于本地区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确定. 会议定点场所签订的协议价为最高限价,党政机关在举办会 议时还应当与会议定点场所就住宿、会议用餐、会议室租赁价格 等进行协商,进一步节约支出. 各级党政机关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会议,可根据实际需要选 择会议定点场所提供的住宿、会议用餐、会议室租赁服务中的一 项或多项服务. 第十二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 规定条件并同时具备本细则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宾馆饭店、专业会 议场所及党政机关的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可 以参加会议定点场所招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