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5-04-25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1月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于2008 年1月10 日在本公司会议中心召开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4 人, 实际参加监事
4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的议案:
一、 经投票表决, 以3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宁波韵升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的操作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 (1)本次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对本次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出具了法律意见;
(2)在本次监事会会议中,与本次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关联监事(柯德 君)已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之前已经公司 独立董事审核;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意见.
2、本次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均经过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的审计和评估;
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对本次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允 性出具了独立的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 交易事宜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规则》及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监管规 则的规定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3、本次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 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在获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宁波韵 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08 年1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