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5-04-26 |
新加坡证券交?所有限公司概?对本公告内作出的任何陈述、载?的任何报告或发表的 任何意?的准确性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New Town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根⑹舸?群岛法?注册成?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编号: 1003373) 香港股份代号:1278 新加坡股份代号:D4N.si 须予披?交? 增资?阳新孟河项目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集团於2015?12月18日与?阳投资、?阳成泰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书,并诵橥平橄卤鞠钅康耐蹲式ㄉ.根拘,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 新城镇控股和国开新城向天晟水?合计增资人民币200,000,000元,为项目建设提供资本 ?.增资完成后,本集团合计占天晟水?33.33%权益,而天晟水?将成为本公司?营 公司. 根拘,本项目投资期为一?,本集团将於投资期内每季?获得?化12%的投资收 益,并获保证在1?投资期满后由?阳成泰全额购买本集团所持天晟水?股权.?阳投 资及?阳成泰负责将项目投资期投资收益及股权收购价款纳入?阳市??财政预算,并 由?阳投资提供?带责任担保保证. 香港上市规则及新加坡上市手册下的涵义 由於根愀凵鲜泄嬖虻14.07条定义所计算的其中一个百分比测试超过5%但?超过 25%,本增资及出售股权购买交?(「本交?」)於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下构成一宗须 予披?交?.
2 就新加坡上市手册而言,本公司认为本交?乃属其在中国主要城市进?城镇化建设和投 资之日常业务围. 因此,本交?须遵守香港上市条?及新加坡上市手册中的申报及公告要求. 介绍 本公告乃由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国新城镇」,?同本公司附属 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愀凵鲜泄嬖虻
14 章及新加坡上市手册第 704(17)(c)条的披? 规定而作出.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新城镇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新城镇控股」)及国开新城(?京)资产管?有限公司(「国开新城」)与?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投资」)和 ?阳成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阳成泰」)於2015 ?12 月18 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本协议」),约定进??阳市新孟河延伸?浚工程项目(「本项目」或「?阳新孟 河项目」)的建设运营.中国新城镇控股及国开新城拟向?阳市天晟水?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天晟水?」或「项目公司」)合计增资人民币 200,000,000 元(「本增资」), 提供本项目的建设资?.本增资完成后,本集团合计占天晟水? 33.33%权益,而天晟水 ?将成为本集团?营公司. 本项目投资期为一?,本集团将於投资期内每季?获得?化12%的投资收益,并获保证在 项目投资期满后由?阳成泰全额购买本集团所持有的天晟水?股权.?阳投资及?阳成 泰负责将项目投资期投资收益及股权收购价款纳入?阳市??财政预算,并由?阳投资 提供?带责任担保保证. 本协议的条款 日期
2015 ?12 月18 日 签约方 (1) ?阳投资;
(2) 国开新城;
(3) 中国新城镇控股;
及(4) ?阳成泰.
3 本公司确认,禄崴⑺ぜ八,及在作出合?查询后t解到,?阳投资、? 阳成泰及其各自的实质受益人概为独?於本公司及其关?人士的独?第三方. 本增资 天晟水?为于中国注册成?的公司.於本公告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0,000 元,由 ?阳成泰全额认缴.根拘,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新城镇控股、国开新城将对 项目公司分别增资人民币 195,000,000 元和 5,000,000 元,增资后项目公司后天的注册资本 ?增加至人民币 600,000,000 元. 本增资前后天晟水?各股东的出资额比?所占权益乃如下: 本增资前 本增资交? 本增资后 出资额 (亿元人民币) 权益比? 出资额 (亿元人民币) 出资额 (亿元人民币) 权益比? ?阳成泰 4.0 100% - 4.0 66.67% 中国新城 镇控股 0.0 0% 1.95 1.95 32.5% 国开新城 0.0 0% 0.05 0.05 0.83% 合计 4.0 100.0% 2.0 6.0 100.0% 上述本增资须於全部相关先决条件获??或豁免后的一个月内到位至?阳成泰. 本增资的总代价为人民币200,000,000 元,其为天晟水?扩大后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00元的约33.3%,而该注册资本乃考虑到本项目日后的资?需求?而厘定.本增 资的资?将由本集团的内部资源包括现存银?的现?及由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资?等支付. 天晟水?为一家新注册成?的公司且於本公告日期并无任何重大资产及开展业务.天晟 水?并无可?考的公开市场价值,其交?中的估值乃由增资各方?考其实缴其对应的注 册资本?,以公平原则厘定. 除前述的每季?产生投资收益外,本增资预计?会对本公司及集团当前财政??的有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