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5-04-28 |
2011 年1月11 日出具众环验字(2011)006 号验资报告.2011 年1月18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经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按截止
2011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为 14,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合计增加 股本 14,800 万元.此次变更已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2 年4月5日出具众环验字(2012)010 号验资报告.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增加至 29,600 万元. 2.本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9,600 万元整. 3.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公司系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和总部地址为安徽 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 4.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公司属于化肥生产行业,主要经营复合肥料及专用 肥料研发、生产、销售,硫酸、磷酸一铵、合成氨、碳铵及副盐酸、红粉、磷石膏生产、加工、 销售 (其中: 硫酸、 磷酸一铵、 合成氨、 碳铵及副盐酸、 红粉、 磷石膏生产与加工由分公司经营) ;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化肥、农地膜、农机具的购销业务;
经营本企业生 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本报告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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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页 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
经营进料加工和D三来一补‖业务;
设计、制作、发布本企业形 象及产品广告;
硫铁矿、高岭土矿地下开采.公司主要产品:氯基复合肥、硫基复合肥、磷酸一 铵. 5.本公司母公司的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6.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于2012年8月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报出.
(二)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1日至
12 月31 日.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 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 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 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 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 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报表,按照本公司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