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5-04-29 |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 》 (上证公 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3059 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95 元. 募集资金总 额748,50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 , 募 集资 金净额为672,081,259.35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1月6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01 号验资报告.
(二)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明细 金额(万元)
2017 年1月6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8,608.93 加:利息收入 223.90 理财收益 732.41 减:支付上市发行费用 800.97 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37,449.3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 3,800.00 本期募投项目支出 1,059.40 银行工本费、手续费等 1.89
2017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6,453.60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2,300.00 减:未转出已到期的理财产品 3,000.00
2017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53.60 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还包括上市发行费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募集资金到位 前支付的上市中介机构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海 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 年1月,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央商务区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8月,本公司及子公司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 公司在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 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元)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城阳支行
38100101040051059 357,036.09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岛城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