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5-05-01 |
5 个工作日内进行 登记;
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用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 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 行两种方式.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预设发行规模为
18 亿元;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预设发行规模为
2 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 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部 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互拨. 发行对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 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 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债权代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担保:无担保. 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 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
5 目录释义.6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9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9 第三条 发行概要
15 第四条 承销方式
19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19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20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20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及选择权实施办法
22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23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34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41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47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47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54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57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61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63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63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64 6 释义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如 下含义: 发行人/集团公司:指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的
2012 年山西国际电力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指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期债券在中国境内的 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2012 年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2012 年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 要》. 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国信证券: 债券持有人: 指持有
2012 年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 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约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 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 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 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