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5-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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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cord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182) 须予披露交易 融资租赁安排 本公司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交易时段后) ,康保协合 (作为承租人) 、浩泰 新能源 (作为供应商) 与华润 (作为买方及出租人) 订立融资租赁安排,,
(i)华润同意 向浩泰新能源购买设备,代价金额人民币254,230,000 元 (相等於约287,279,900 港元) ;
及(ii)华润同意将设备租予康保协合,为期10 年,估计租赁付款总额约为人民币352,667,856 元 (相等於约398,514,677 港元) ,须分
40 期每季支付. 由於融资租赁安排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最高百分比率 (定义见上市规则) 高於 5%但低於 25%,融资租赁安排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故须遵守申报及公 告规定. 融资租赁安排 本公司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交易时段后) ,康保协合 (作为承租人) 、浩泰新 能源 (作为供应商) 与华润 (作为买方及出租人) 订立融资租赁安排,,
(i)华润同意向浩泰 新能源购买设备,代价金额人民币 254,230,000 元 (相等於约287,279,900 港元) ;
及(ii)华润同 意将设备租予康保协合,为期
10 年,估计租赁付款总额约为人民币 352,667,856 元 (相等於约 398,514,677港元) ,须分40 期每季支付.融资租赁安排项下之所有设备均由将由本集团使 用,以经营本集团於中国河北省之风电项目.本集团根愀鄄莆癖ǜ孀荚蜢镀洳莆癖ū碇 将所有设备入账为固定资产,由於应付予华润之一部分设备购买价尚未支付,故有关设备之 法定所有权须属於华润.融资租赁安排之详情概述如下: ―
2 ― (i) 买卖协议之主要条款 买卖协议之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协议日期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协议订约方 出租人及买方:华润;
承租人:康保协合;
及 供应商:浩泰新能源 标的资产 设备 出租人应付予供应商 之代价 代价须由华润分两期偿付.第一期为人民币 203,384,000元预 计将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中前偿付,惟受限於 (其中包括) 签 立融资租赁协议、其他担保协议及相关附属文件,以及完成向 相关机关备案及注册之程序.倘该等条件於买卖协议日期前
180 天或之前未能达成,华润有权终止买卖协议.待 (其中包 括) 康保协合向华润发出有关设备质量的确认书以及康保协合 向华润支付第二期保证金及第一期手续费后,第二期为人民币 50,846,000 元预计将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底前偿付. 代价之基准 代价乃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并参考就设备应付浩泰新能源之购 买价. 戮鞒鲆磺泻侠聿檠笏⑺ぜ八,华润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於本 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
3 ― (ii) 融资租赁协议之主要条款 融资租赁协议之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协议日期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协议订约方 出租人:华润;
及 承租人:康保协合 租期
10 年 (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中开始) 承租人应付予出租人 之总租金 人民币352,667,856 元 (相等於约398,514,677 港元) (为租赁成本 人民币 254,230,000 元、手续费人民币 15,253,800 元及利息总额 人民币 83,184,056 元之总和) ,须分 40期每季支付. 承租人应付予出租人 之手续费 人民币 15,253,800 元 (相等於约17,236,794 港元) ,由康保协合 於租期开始起计第五周年结束前分 12期 (连同租赁成本及利息) 向华润付清. 承租人应付予出租人 之保证金 人民币7,626,900 元 (相等於约8,618,397 港元) ,於华润偿付各 期之代价后,由康保协合分 2期支付予华润,并将於最后被用 於支付余下之租金. 厘定租金之基准 租金由华润及康保协合经参考华润就设备支付之代价及可比较 之设备融资租赁之现行市场利率后协定. 融资租赁协议项下 之利息调整 利息 (构成总租金之一部分) 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之5年 期以上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作出调整. 承租人购买设备之选择权 支付条款 设备之法定拥有权於整个租期内将归属於华润.於租期完结 时,倘康保协合已达成其於融资租赁协议项下之所有责任,则 康保协合有选择权按代价人民币 100元购买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