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5-05-01 |
24 个月.
(二)新设子公司情况 公司拟在永丰县新设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永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永丰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住址:江西省永丰县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项光明(暂定)
5、注册资本:不超过 16,000 万元
6、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厂筹建;
生活垃圾处理、农林垃圾处理、餐余 垃圾处理、污泥处理、一般工业垃圾处理;
垃圾处理项目投资;
环保工程的投 资咨询与建设;
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开发及服务;
环保设备的制 造、销售、安装和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三、特许经营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娄致文;
法定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永吉路.
(二)乙方,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光明;
注册资 本,68,771.9 万元;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
81 号B2 幢5楼东南首;
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固 废处理工程、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施工、运营 管理及技术服务,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危险废物 经营(凭许可证经营) ,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安装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 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从事进出口业务. 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特许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由中标人负责垃圾焚烧 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本项目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处理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永丰县、新干县、峡江县全境及吉水县九个乡镇的生活垃圾.永丰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设计处理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1,200 吨,计划 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规模为
800 吨/日,二期规模为
400 吨/日.本项目采用炉 排炉焚烧发电工艺.生活垃圾包括按国家规定可以进入本项目焚烧处理的生活 垃圾、农林垃圾、餐余垃圾、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垃圾以及国家允许进入生活 垃圾焚烧厂处理的其它垃圾.
(二) 特许经营权的内容:包括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永丰县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
乙方独占性的处理永丰县全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农林 垃圾、餐余垃圾、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垃圾以及国家允许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 处理的其它垃圾,并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和上网电费的权利;
本项目服务范围 包含永丰县、新干县、峡江县全境及吉水县九个乡镇的生活垃圾等.
(三)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30 年) ,期限自取得本项目施工许可证日算起.
(四) 土地使用权利:项目用地位于永丰县坑田镇垃圾填埋场北侧,占地 约100 亩.甲方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给乙方.
(五) 建设期: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工期为
24 个月(含前期工作时间) .
(六) 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在上网电价为 0.65 元/千瓦时(含税)的前 提下,甲方按垃圾实际处理量向乙方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垃圾处理服务费 自垃圾进入焚烧发电厂之日起算.垃圾处理服务费每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