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5-05-01

(七)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应始终遵守并促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 国及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

应乙方的合理请求,在对本 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过程中,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协助;

授 予乙方独家特许经营权;

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垃圾处理服务 费;

在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依法办理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与 本项目有关各种项目批准、手续等.

(八)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始终遵守所有的适用法律及项目协议的 有关规定,并接受甲方行业管理;

接受甲方及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 质量的监督检查,按规定的时间将乙方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 报告、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报甲方备案;

负责本项目红线内设备设施的投 资、建设和运营;

接受甲方依法监督管理,提供稳定、可靠的垃圾处理服务 等.

(九) 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一方提出友好协商之后的六十日内未能解决, 则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民事争议,任一方可提请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

因履行本协议而涉及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取消等行政争议,乙方应通过行政复 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解决.

(十) 生效: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协议生效.甲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 日期为本协议批准生效日.

五、对外投资和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固废处理业务发展规划,本次签署特许协议进一步 提高公司在江西省的生活垃圾处理业务规模,提高公司未来营业收入.本项目 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项目的实施而产生 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本项目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 影响.

六、对外投资和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 批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

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垃圾供应 量不足、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不能及时收取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 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3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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