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5-05-05 |
17 ― 第十条 提出合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和有效的环境 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重点关注 煤气、酸、碱、苯等风险物质储运和使用环节的环境风险管控.焦 化装置配套建设事故储槽(池) . 第十一条 废气、废水排放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6171)、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2)、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 《炼钢工 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GB28665)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要求. 厂界噪声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要求.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 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及其修改单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的项目, 满足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地方另有严格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改、 扩建项目全面梳理现有工程的环保问题, 提出"以 新带老"整改方案. 第十三条 关注苯并芘、二恶英、细颗粒物及其主要前体物的 ―
18 ― 环境影响,关注特征污染物的累积环境影响,结合环境质量要求设 定环境防护距离,提出环境防护距离内禁止布局新居民点的规划控 制要求.环境防护距离内已有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 目标的,提出可行的处置方案. 有环境容量的地区,项目建设运行后,环境质量仍满足相应功 能区要求.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强化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并提出 有效的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改善环境质量.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 制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的城市,落实区域内现役源
2 倍削减替代, 一般控制区 1.5 倍削减替代. 第十四条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提出项目实施后的环境 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要求.提出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并与环保主管 部门联网的要求.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永久 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第十五条 按相关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十六条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规范,符合资质管理规定和 环评技术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