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5-05-12 |
经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项目位于重庆市荣昌区高新区板桥工业园统升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我局原则同意重庆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保措施.
二、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该项目占地面积
19779 平方米,建筑面积
23000 平方米, 新建
2 栋厂房.项目建成投运后年产风机、风阀、风口、抗震 支架自动化设备、配电箱共计 17.5 万套、配套风管约
80 万平方 米、配套安装零件约 2.0 万套. 项目总投资
6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5 万元,环保投资 比例为 0.58%.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该 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 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环境污染、风险事故、环 境危害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污染治理措施要求 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 地面清洁废水 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新建的生化处理池达《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要求 焊接工序、抛光工序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通过布袋除 尘装置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排放标准.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滤粉回收机收集后 再经喷粉房通风管道收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排放标准;
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 罩收集后,先经热交换器进行降温处理,再通过活性炭吸附处 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排放标准;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专用管道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659-2016)排放标准.
(三)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噪声源,经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等措施,确保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属于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 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
废屑、废边角料、报废 模具、非金属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定期外售给废品站回收利 用;
含油废棉纱和手套雨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危险废物转运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暂存处必须符 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相关要求. 固体废物堆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 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
(五)全厂总量控制 二氧化硫:0.0015 吨/年,氮氧化物:0.0056 吨/年.
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 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